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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民法典来了,生态环保条款知多少
2020-08-10 00:00:00 来源: 点击:5962 喜欢:0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出台的民法典就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做出了若干新规定,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第七章,用了七个条款,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至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责任大小确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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