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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新规
2020-10-12 00:00:00 来源: 点击:5991 喜欢:0
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是对GB/T 18921-2002的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更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和发展需求,标准更具有实用性等,标准的修订和发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延续GB/T 18921-2002观赏性和娱乐性两大功能分类以及连续流动(河道类)、非连续流动(湖泊类)、水景类3类不同用水对象的景观水体分类,同时依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和考虑目前再生水在国内景观环境的实际利用场所/对象以及实际需求,此次修订增补景观湿地环境用水这个功能分类。 根据我国城市景观水体实际情况,河道类水体是指景观河道类连续流动水体,没有蓄水,有径流;湖泊类水体是指景观类非连续流动水体,有蓄水,或无流动出水,或缓速流动;水景类用水是指用于人工瀑布、喷泉等水景设施的用水,专门造景;景观湿地是指为营造城市景观而建造或恢复的湿地,不是用于处理污水或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处理性湿地,是受纳性的湿地。 考虑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现阶段的主要目的,本次标准修订水质指标项目选取与确定,继承GB/T 18921-2002根据污染物污染水平和管理需求将水质项目进行分类、实施不同控制要求和监测方案的管理原则,以及主要从保障再生水使用区域公众健康的角度出发、而对于水生生态的安全及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累积问题不做重点考虑的原则,主要依据GB/T 18921-2002已有控制项目、再生水水质污染物对景观环境用水对象的影响作用及其大小、影响或作用的明确程度、污染物存在情况及其含量高低与检出水平,以及依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循序渐进的原则。